關于進一步加強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開發區(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近日,我國一些地方先后發生多起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群眾聚集踩踏事件。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李克強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提出具體工作要求。中辦、國辦和省委辦、省政府辦以及市委辦和市政府辦相繼下發了緊急通知,就進一步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和各級緊急通知的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現將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對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部署再落實
歲末年初生產經營建設、交通運輸繁忙,節慶活動和群眾出行較多,煙花爆竹燃放集中,季節性災害天氣多發,安全生產任務非常繁重。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意義,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勁情緒,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晰安全責任,狠抓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要對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檢查、再落實,切實解決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實等問題。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充分利用重特大事故案例,強化警示教育,真正做到“一廠有隱患、萬廠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國受警示”。
二、突出重點,堅決防范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好1月6日全國和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情況、重點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以及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等情況。一是安監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行業的安全監管。加大對煙花爆竹生產和銷售領域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超范圍、超定員、超藥量和改變工房用途的行為以及銷售單位超量儲存的現象。要落實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嚴厲打擊無證生產、銷售和儲存行為。要督促化工企業做好冬季生產儲存設備防凍凝工作,在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一次以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和檢維修作業為重點的全面檢查。二是公安部門要嚴格審批人員聚集性活動。對于公開舉辦的各類大型集會、煙火集中燃放、商業促銷等活動,要制定人員疏散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審批報備制度。對于車站、機場、碼頭、商場、賓館、歌舞廳、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要嚴密制定人員分流措施,加強日常管控。對于群眾自發形成的聚集活動,要及早掌握、一有動向,立即安排足夠力量,加強巡邏和維護秩序,必要時實行人員分流措施,確保人員密集場所和公共場所安全。三是交通和交管部門要強化春運組織和安全管理工作。要針對大霧、冰凍等惡劣天氣,加強部門溝通,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同時要抓好客運車輛安全管理,嚴防超速、超員、超載和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交通運輸單位的監管檢查,嚴防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品進站上車,保障群眾出行平安順利。四是公安消防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的監管。要切實加強春節期間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范措施,重點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監控設備是否正常運行等情況。嚴禁在所有公共娛樂場所、商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室內燃放煙花爆竹(包括冷煙火)。五是建筑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監管力度。重點以預防坍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加強對建筑施工現場深基坑、腳手架搭設、施工用電、塔吊和施工電梯、施工機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六是質監和燃氣管理部門切實加強對燃氣充裝、使用以及供氣管線安全排查力度,堅決防止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三、嚴格執法,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對不重視安全生產投入、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無證非法生產經營以及因違法生產經營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單位及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對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眾聚集場所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關責任主體消極應付、未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整改不落實或整改不達標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堅決予以關閉。對因瀆職、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四、健全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嚴格值班制度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
春節和“兩會”期間,全市各類專職、兼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要進入臨戰狀態,同時要備齊搶險救援裝備和物資,組織實施演練,隨時應對處置突發事件。各級政府、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重大節日和敏感時期值班制度及領導帶班制度,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調度、協調和指揮,對各種突發事件或重大異常情況要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各縣區、開發區和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在節日期間,每日16:00時前將當日安全生產情況報市安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83986140)。
南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