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評價 報告等信息網上公開專項檢查的通知
贛安監管(辦)字〔2016〕139號
各安全評價機構:
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結合貫徹落實《關于推行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網上公開的通知》(安監總廳規劃〔2011〕210號)精神,全面促進我省安全評價機構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切實發揮安全評價在事故預防中的技術支撐作用,經研究,決定開展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網上公開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一)省內甲、乙級安全評價機構。
(二)省外在贛備案開展業務的安全評價機構。
二、檢查內容
(一)安全評價機構網站建設、運行和信息公開制度建立等情況。
(二)安全評價機構綜合信息公開情況。主要包括:安全評價機構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固定資產、注冊地址、辦公地址及聯系方式,安全評價機構的簡要介紹、業務范圍、主要專業技術設備、設施,安全評價機構的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專職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為政府、公眾提供技術服務的情況,以及安全評價機構認為需要網上公開的其他綜合信息。
(三)安全評價機構業務信息公開情況。主要是評價報告公開情況,包括:安全評價項目名稱、簡介,安全評價項目組長、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評價報告編制人、報告審核人,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技術專家,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時間和主要任務,評價報告提交時間,以及評價報告的相關文本內容。
三、檢查時間
2016年11月26日—12月10日。
四、檢查方式
采取登陸安全評價機構網站、調閱業績表、隨機抽查評價報告等方式進行。
五、有關要求
(一)及時公開。省內機構和省外在贛備案開展業務的機構要按照今年7月安全評價、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座談會議部署,認真開展自查整改,確保按要求做到評價報告等信息公開。除涉及國家秘密外,所有的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必須在網上公開。
(二)嚴格檢查。專項檢查中發現安全評價機構未按要求公開相關內容或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的,省安監局將按照《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22號令)和《關于推行安全評價報告等信息網上公開的通知》(安監總廳規劃〔2011〕210號)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并對此次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三)按時對接。各安全評價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此次專項檢查的聯系工作,于11月25日前將聯系人名單、網站網址和2016年以來的業績表送省安監局規劃科技處,聯系人:徐寶英,聯系電話:0791-85257032。
附件:業績表
江西省安監局辦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發 |
經辦人:徐寶英 電話:85257032 共印10份
2016年業績表
單位網址:
序號 | 項目名稱 | 是否上網 | 備注(未上網的請說明原因) |
(外省機構只填報在贛開展的評價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