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 行政執法系統試運行的通知
贛安監管政法字〔2016〕161號
江西省安監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
行政執法系統試運行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安監局,省局機關各處室、局屬各單位:
為推進我省安全生產領域發展改革,加速推進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安,省安監局開發了江西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暨行政執法信息系統。現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信息系統已具備試運行條件,省局定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底開展試運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單位
省安監局本級,新余市及所屬縣區安監部門,豐城市、瑞昌市、于都縣、大余縣、上栗縣、新干縣、鄱陽縣、南城縣、南昌經開區安監部門。
二、工作步驟
(一)系統調試(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上旬)。省安監局政法處、省應急救援中心和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對行政執法信息系統進行調試,查找漏洞,彌補不足。
(二)動員培訓(2017年1月上旬)。省安監局召開動員暨培訓會議,新余市及所屬各縣區,以及其他試點縣區安監部門各派3名執法人員,省安監局機關各處室、省應急救援中心和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同時派員參加,會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培訓結束后,各試點市縣安監部門也要自行舉行專業培訓,由參加省局培訓的同志授課。
(三)上線試行(2017年1月上旬至4月底)。省安監局及試點市縣安監部門試運行行政執法信息系統。所有的監督檢查記錄和行政執法案件必須在信息系統運行。市縣安監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嚴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的違法行為要從重制裁,每個試點單位在試運行期內必須完成至少3件,以充分檢驗信息系統的可靠性。同時,省安監局根據試運行情況及時對信息系統完善、升級。
(四)全面實施(2017年5月開始)。試運行結束后經評估信息系統安全可靠的,向全省安監系統推廣實施。安監部門所有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活動必須依靠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信息系統開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認識,加強領導。大力推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信息系統,有利于提高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規范性和時效性,是推進我省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重要舉措,納入2017年考核范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由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的信息系統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為試點建設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切實保障試運行工作穩步實施。
(二)強化督促,穩步推進。省局政法處負責牽頭推廣行政執法信息系統,調度統計有關情況,并對應用情況進行通報和考核;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系統維護和有關技術工作;省安全生產監察總隊負責監察機構的推廣工作;省局有關處室和單位要在推進所監管行業試點工作的同時,積極協調對口聯系的試點地區、單位做好試點工作,做到條塊結合、統籌兼顧。新余市及所屬縣區安監局(調查統計處),豐城市(政法處)、南城縣(政法處)、瑞昌市(職業衛生處)、于都縣(監管一處)、大余縣(監管一處)、上栗縣(煙花爆竹處)、新干縣(監管二處)、鄱陽縣(監管三處)、南昌市經開區(規劃科技處)。
(三)強化創新,注重實效。如何更好地發揮信息系統作用,關鍵在于試點單位的探索和實踐。各試點單位要認真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工作,為全省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提供成功經驗。同時,及時收集發現的問題和工作建議,隨時向省安監局反饋,省局將及時改進和完善信息系統。
省安監局協調推進聯系人:徐長根 0791-85257033
技術支持電話:0791-8525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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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監局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