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亞鋁業有限公司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江西南亞鋁業有限公司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江西南亞鋁業有限公司位于安義縣鳳凰工業園區,錦繡大道以南,和諧路以北,占地面積79579.42平方米,注冊資金1000萬,于2009年10月15日成立,法人:王猛。是從事鋁錠、鋁棒、鋁型材、建筑材料(危險化學品)除外、工業材料、不銹鋼生產加工和銷售的企業。產品主要為鋁型材,采用生產工藝為熔鑄爐熔化鋁錠,在熔鑄過程加入少量鎂與硅進行成分調整,熔化后通過流槽進入鋁棒模具,待冷卻后成型鋁棒,通過擠壓、時效爐、氧化、噴涂與木紋到包裝成品。本項目使用的原材料中,涉及的化學品有:硫酸、片堿、天然氣、壓縮氮等。該項目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爆炸、中毒、化學灼傷等。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項目組成員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翁梁 | 0800000000101615 | 004009 | ||
報告編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1700000000200904 | 022186 | |
過程控制人 | 聶潤蓀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
技術負責人 | 馬程 | 0800000000203920 | 007054 | |
發現的問題及安全對策措施 | 1、生產車間現場工作環境較凌亂,原材料堆放在車間內;工序兼倉庫內物料、設備等堆放混亂;2、攪拌機皮帶處無防護罩;水泵等轉動部位無防護罩;3氧化工段無設置噴淋洗眼裝置;4、生產車間內部分配電開關盒無防護罩,個別電器開關未進行接地,臨時用電未采取漏電保護;5、現場設備管道的介質與流向未標示;6、熔鑄車間的東南角,柴油罐存放位置未設置圍堰,現場未設置防火沙、滅火器。離熔鑄爐明火距離較近,存在火災事故;7、熔鑄爐設備電力線裸露敷設,風機未接地;熔鑄爐操作規程未上墻,關鍵步驟、點火流程應重點標注;無高溫、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8、新擠壓工段與立式噴涂工段消火栓的間距大于30米,未設置室內消防栓;;9、擠壓車間操作人員未佩戴耐高溫、耐砂手套、鞋等防護用;10、新擠壓工段天然氣管道防護欄處未張貼警示標識;11、配電間未設置應急照明、消防器材、防小動物擋板、防護網等安全設施,配電柜無絕緣墊,配電間內的孔洞未進行堵塞;未設火災自動報警器、無監視裝置;12、本項目二臺行車未設置防撞措施、13、該項目防雷檢測檢測未檢測;14、該企業未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未培訓取證;15、擠壓機與時效爐使用的燃氣供熱管道進入車間使用的設備未安裝可燃氣體泄漏裝置和報警裝置,天然氣調壓柜設置在車間內等。針對報告中提出的安全隱患,企業基本整改到位。 | |||
評價結論 | 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該項目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火災、爆炸、中毒與窒息、灼燙傷、腐蝕、電氣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物體打擊等危險因素和噪聲、高溫及熱輻射等有害因素。 在上述危險與有害因素中火災、爆炸、腐蝕、中毒窒息、灼燙、機械傷害是該項目的主要危險因素。 2)重大危險源 該項目不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3)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該項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硫酸易制毒化學品,天然氣、為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無劇毒物品,無高毒物品,無監控化學品,無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4)綜合安全評價結果 (1)該公司廠址的周邊環境等方面基本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與周邊的環境是適應的。該項目周邊無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名勝古跡、重要公共建筑等。 (2)總平面布置、建(構)筑物耐火等級為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防火分區等,基本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3)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和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安全附件及設施較齊全,按規定設置防雷、防靜電接地。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4)項目供配電、給排水等公用及輔助工程可滿足該建設項目的需要。 (5)該公司建立了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及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基本齊全并能落實執行,基本可以滿足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需要。 綜上所述,江西南亞鋁業有限公司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基本能夠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但企業還應加強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本評價組認為: 江西省安義縣南亞鋁業有限公司年產5萬噸鋁型材項目,近期通過對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改,對本報告提出的不符合項已全部整改到位,因此,本評價報告認為該企業生產風險屬可接受風險,其安全設施和措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19.2.6 | 報告提交時間 | 2019.3.19 | |
現場參加人員 | 徐美英、翁梁及企業安全負責人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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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