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縣富民石油液化氣供應站儲存、充裝液化石油氣 安全現(xiàn)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分宜縣富民石油液化氣供應站儲存、充裝液化石油氣 安全現(xiàn)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分宜縣富民石油液化氣供應站主要經營儲存、充裝液化石油氣,最大儲存能力為205.5m3,經營場所為租賃使用,站區(qū)建筑和儲存設施均為自有產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zhèn)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江西省燃氣管理辦法》、《關于加強我省燃氣企業(yè)資質行政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建設廳贛建城[2006]1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所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yè)必須經過安全評價。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yè)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yè)登記 編號 |
項目負責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項目組成員 | 占興旺 | 1600000000300223 | 029716 |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報告編制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報告審核人 | 趙俊俊 | 1600000000200716 | 029041 | |
過程控制人 | 徐美英 | 1600000000200750 | 022732 | |
技術負責人 | 應 宏 | 0800000000101630 | 001630 | |
評價結論 | 1)根據(jù)《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規(guī)定,該液化氣站構成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分級為四級。在經營、儲存過程存在火災、爆炸等危險特性。 2)根據(jù)危險度評價法得出:液化氣儲罐區(qū)得分為22分,為Ⅰ級,屬高度危險;液化石油氣充裝區(qū)得分為14分,為為Ⅱ級,屬中度危險。 3)作業(yè)條件危險性評價為儲罐區(qū)、LPG卸料、鋼瓶充裝、配電間為一般危險。其主要危險為火災、爆炸,觸電。應引起高度重視。 4)儲氣站單元安全檢查表和液化石油氣儲備站安全評估檢查表檢查結果為符合安全基本要求;該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基本齊全,管理人員、作業(yè)人員經過培訓取證,可以滿足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的需要。 5)該企業(yè)在平面布置、建筑結構、消防、安全設施局部不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相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應按規(guī)范進行整改。 6)該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較齊全,管理人員、作業(yè)人員經過培訓取證,可以滿足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的需要。 根據(jù)以上安全評價結果,認為分宜縣富民石油液化氣供應站對本評價公司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高度重視,并積極的進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已落實,其風險達到可接受的程度,符合液化氣充裝站儲存、經營安全的條件。 | |||
現(xiàn)場工作時間 | 2020.1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0.4 | |
現(xiàn)場參加人員 | 劉求學,企業(yè)(劉總) | |||
現(xiàn)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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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 信息反饋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