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 危險化學品經營(無倉儲)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評價報告名稱 | 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 危險化學品經營(無倉儲)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 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于2000年04月0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朱明紅,注冊資本:49624萬元,公司經營范圍包括:生產銷售焦炭、煤氣、玻管、塑料制品、硫酸銨、粗苯、硫磺、煤焦油(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7日)(國家有專項規定按規定辦理);農副產品收購;自有房屋、設備租賃,技術咨詢服務;水電轉供;煤炭銷售等。公司具備年產干焦68萬噸,焦油1950噸,硫酸銨8800噸,粗苯4000噸,硫磺880噸,年產煤氣1.27億Nm3的生產能力。 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景德鎮市昌江區瓷都大道新風路路口(焦中大樓),占地面積336253.7m2,距離景德鎮市中心約6km,皖贛鐵路線從廠區西側、北側圍墻外通過,景德鎮南站及倉庫就設在廠區西北側圍墻外。廠內有8股道的鐵路專用線在景德鎮南站與國家鐵路正線——皖贛鐵路接軌。 該公司于2006年始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其證號為:(贛)WH安許證字[2006]0357號,于2021年12月17日進行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許可范圍為:硫磺、焦油、粗苯,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7日。期間,該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換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贛景危化經字【2020】000036),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6日。經營范圍為純苯、粗苯、硫酸、萘、固堿(氫氧化鈉)、鹽酸、輕質燃料油、焦油、蒽油乳劑、焦油瀝青、洗油、煤焦油、溶劑油、蒽油等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的運輸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運輸。 本次安全現狀評價的范圍僅為本公司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無倉儲)經營項目,所經營的化學品均為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產品或副產品,該公司的生產項目不在此評價范圍內。 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經營方式為對外銷售的經營形式,不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儲存、店面零售、經營場所樣品擺放等問題。該企業銷售經營的危險化學品由本企業(即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供貨,經營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645號令修改),《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第55號令、79號令修改)的要求,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自主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本單位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條件進行安全評價。為此,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對其危險化學品經營項目進行安全評價。 | ||||
評價人員 | 職責 | 姓名 | 職業資格證書編號 | 從業登記編號 | |
項目負責人 | 吳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項目組成員 | 吳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羅 明 | 1600000000300941 | 039726 | |||
徐志平 | S011032000110203000975 | 040952 | |||
報告編制人 | 吳小勇 | S011035000110202001293 | 040560 | ||
報告審核人 | 邱國強 | S011035000110201000597 | 022186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求學 | S011044000110192002758 | 036807 | ||
技術負責人 | 李佐仁 | S011035000110201000578 | 034397 | ||
評價結論 | 1、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方式為無倉儲,無運輸的經營方式,經營過程中經營人員不接觸危險化學品。 2、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該公司取得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中的化學品:純苯、粗苯、硫酸、萘、固堿(氫氧化鈉)、稀鹽酸、輕質燃料油、焦油、蒽油乳劑、焦油瀝青、洗油、煤焦油、溶劑油、蒽油屬于危險化學品。 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3、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辨識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原安監總廳管三〔2011〕95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13〕12號)文件規定,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涉及的苯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4、易制毒化學品、監控化學品辨識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3號)的規定,該公司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涉及硫酸、鹽酸屬于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90號,588號修訂)、《各類監控化學品目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52號)辨識,該企業貿易調撥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5、易制爆化學品辯識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版),該企業貿易調撥經營的危險化學品中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6、高毒物品辯識 根據《高毒物品名錄》(衛生部[2003]142號),該公司經營的化學品中苯屬于高毒物品。 7、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辨識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應急管理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聯合公告2020年第1號,該企業貿易調撥經營的化學品中不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8、根據原安監總局第55號令(原安監總局79號令修改)編制的安全檢查表評價:符合原安監總局第55號令以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 綜上所述,景德鎮市焦化能源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范要求,風險可控,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無倉儲)安全條件。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3.9.7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3.9.22 | ||
現場參加人員 | 徐志平、劉求學、企業(趙劍波)、吳小勇 | ||||
現場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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