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住井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贛州市龍南市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富康工業園,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29日,法定代表人尹勇,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60727MA7MD9JT3D,經營范圍為:涂料制造、涂料銷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樹脂銷售、新材料技術研發等。 江西住井新材料有限公司擬投資10000萬元在江西省贛州市龍南市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富康工業園新建聚酰亞胺樹脂及電鍍液生產項目。對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的決定》,項目符合鼓勵類第十一條“石化化工”第5款“用于生產乙烯等產品的電加熱蒸汽裂解技術,乙烯- 乙烯醇共聚樹脂等高性能阻隔樹脂,聚異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屬聚乙烯等特種聚烯烴及高碳α-烯烴等關鍵原料的開發與生產,芳族酮聚合物、聚芳醚醚腈、滿足 5G 應用的液晶聚合物、電子級聚酰亞胺等特種工程塑料生產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術開發和應用,可降解聚合物的開發與生產,長碳鏈尼龍、耐高溫尼龍等新型聚酰胺開發與生產”的產業政策,屬于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領域,項目符合產業政策;根據贛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龍南經開區化工園區產業發展指引和“禁限控”目錄》、《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園區(集中區)產業發展規劃》,本項目屬于適宜入駐目錄中的電子精細化學品,項目符合產業轉移政策;根據《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辦〔2021〕7號,本項目為新建項目,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項目符合產業轉移政策;本項目工藝技術來自住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住井工業(湖南)有限公司已有多年以上生產聚酰亞胺樹脂的經驗,產品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投資效益,項目符合產業政策。 項目產品屬于《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第2.0.1條精細化工產品分類的第19項功能高分子材料。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項目產品屬于C265合成材料制造中的C2651初級形態塑料及合成樹脂制造。該項目取得江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通知書(項目統一代碼為:2205-360797-04-05-863975),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該項目為騰籠換鳥項目,丁類廠房一、丁類廠房二為原有建筑,其他建構筑物均為新建。 江西住井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取得龍南市自然資源局頒發的規劃條件通知書,通知書編號:2022-M-033;于2023年10月取得龍南市自然資源局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字第3607832023GG0034392)。該項目位于江西省龍南市龍南經濟技術開發區富康工業園,屬于化工園區四至范圍。 本次評價的范圍包括:聚酰亞胺樹脂及電鍍液生產項目(一期)選址、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裝置、倉儲設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綜合辦公設施。 本項目占地面積42409.29 m2,建設內容主要包括: (1)主要建構筑物:實驗樓、中央控制室、生產車間(丙類)、輔助用房一、輔助用房二、地磅房、門衛、丙類倉庫、罐區、裝卸區、事故水池及污水處理、消防水池、停車場等。 (2)輔助生產系統,動力、給排水、純水、自控及總圖運輸等。 甲類車間一、甲類車間二、甲類倉庫、丁類廠房一(已建)、丁類廠房二(已建)均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本評價只進行安全間距分析。 本項目投產后,年產6000噸電機絕緣類聚酰亞胺樹脂、100噸OLED基材聚酰亞胺樹脂,產品屬于功能性高分子材料,該公司為精細化工企業。企業委托化學工業合成材料老化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化學品危險性鑒定,鑒定結果顯示聚酰亞胺樹脂無物理危險性。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本項目原輔料中屬于危險化學品的有均苯四甲酸二酐、對苯二胺、氮氣、一氯二氟甲烷(R22)、柴油(燃料)。 危險化學品中均苯四甲酸二酐、對苯二胺、柴油(燃料)均為丙類危險化學品,氮氣、一氯二氟甲烷(R22)均為戊類危險化學品,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中重點監管的聚合工藝的工藝危險特點以及浙江化安安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西住井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6100 噸聚酰亞胺樹脂項目聚合反應化學反應安全風險研究與評估報告》,本項目反應工藝危險度評估評估結果為Ⅰ級,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關于加強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的通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6號公布、第77號修正)等關于建設項目(工程)中的安全設施“三同時”的要求,實現建設項目生產人員、生產裝置的本質安全,確保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保證工程項目在勞動安全衛生方面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的標準和法規。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1號發布、89號修正)等規定和要求,該項目產品中不涉及危險化學品,不需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江西住井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承擔其聚酰亞胺樹脂及電鍍液生產項目(一期)的安全條件評價工作。接受委托后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成立評價小組,評價小組對該公司所提供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資料、文件等進行了審核,并對擬建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了實地勘察、調研和詢問了解。通過對項目的危險及有害因素識別與分析,基本掌握了項目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與危害因素種類,危險、有害程度以及分布情況。在此基礎上運用安全評價方法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評估了各單元的風險程度。在經過綜合分析后對擬建項目的安全條件做出評價結論。 本次安全條件評價工作和報告編制,得到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本報告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